JCB HCE手機信用卡加碼回饋
活動辦法
壹、 活動期間:民國(以下同)113年1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貳、 活動說明:活動期間以「JCB HCE手機信用卡」購物消費(含感應、掃碼、一維),單筆滿新台幣(以下同)1,688元(含)以上,即回饋100元刷卡金,每一持卡人每月回饋上限100元(以身分證字號歸戶,正、附卡分開計算)。
參、 回饋說明:每一持卡人刷卡金回饋上限,由金融機構以持卡人留存於該金融機構之身分證字號判定,最遲將於114年2月底前回饋至持卡人帳戶。
肆、 主辦單位:臺灣行動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伍、 參加銀行:土地銀行、合作金庫、第一銀行、華南銀行、彰化銀行、台北富邦、兆豐銀行、陽信銀行、遠東銀行等9 家金融機構
陸、 注意事項
1.本活動消費購物僅限國內(台、澎、金馬)一般消費。交易狀況依各店家(商家)刷卡機、POS機設備回傳資料為準,且不含國外交易(指註冊地在國外之特店、交易幣別非新台幣,或是被收取「國外交易服務費」之交易);或購買商品禮券、加值卡類、遊戲點數、代收售商品及預授權交易(含加油預授權);或繳納稅款、信用卡費、學費、醫療費、公用事業費用、各行政機關規費或罰鍰、燃料費、保費、代扣基金等非消費款項;或透過「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提供之信用卡小額支付特約商店(如停車場、餐飲店、販賣機等)或其它經主辦單位公告不回饋之項目。信用卡分期付款以一筆交易及總金額計算,且第一期需已請款入帳。
2.消費計算以活動期間內之「消費日」為準,以交易先後順序計,付款失敗、退貨退款、取消之交易不列入計算。
3.發卡機構發放回饋刷卡金時,符合本活動回饋辦法之「HCE手機信用卡」及「台灣行動支付APP」均須為有效,若上述任一條件非為有效狀態,則取消回饋資格。
4.回饋刷卡金限折抵信用卡刷卡消費金額,無法要求領現或溢繳領回、兌換其他商品或轉讓予第三人。
5.參加本活動者同意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及參與金融機構系統與時間之紀錄為準。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及參與金融機構之事由,致參加者所傳輸交易資料有失敗、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等情況,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或請求賠償。
6.主辦單位及參與金融機構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是否有不當人為操作之情形,對於有偽造、詐欺或冒名等行為,或以其他不正當方式意圖獲得回饋刷卡金者,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及參與金融機構除有權撤銷其參加資格、排除其參與本活動、追回刷卡金外,亦得依法提起相關民、刑事訴訟並請求賠償因此所受之損害。
7.為本活動之作業管理、通知聯繫、活動訊息發布之蒐集目的,參加本活動者同意主辦單位獲取「台灣行動支付」APP會員之下列個人資料:「台灣行動支付」APP會員帳號、手機門號和留存之email。
8.為本活動之回饋刷卡金判定及發放作業之蒐集目的,參加本活動者同意參與之金融機構獲取留存於金融機構之下列個人資料:身分證字號。
9.參加本活動者已充分知悉且同意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主辦單位及參與金融機構僅於此次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
10.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項做出最終解釋,無須另行通知。